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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专项练习:欠税清缴、税收优先权
来源:中华财教网
2023-09-21 10:56:00

每一个不曾欢舞的日子,都是对生命的辜负。2024年初级会计考试正在备考中,同学们,快来跳出备考的安逸区,自觉备考,坚持答题吧!

经济法基础专项练习:欠税清缴、税收优先权

单选题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关于欠税清缴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税务机关依法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B、抵押权人、质权人可以请求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欠税情况

C、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D、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实行定期公告的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答案】C

【解析】欠缴税款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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