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货从业资格 > 备考指南 > 政策法规 > 正文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业协会
来源:中华财教网
2018-01-25 10:19:20

  【摘要】英华财教网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政策法规发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业协会》,为广大考生带来期货行业政策法规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2018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考相关政策法规请关注英华财教网期货从业资格频道。

  第五章 期货业协会

  第四十三条 期货业协会是期货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期货公司以及其他专门从事期货经营的机构应当加入期货业协会,并缴纳会员费。

  第四十四条 期货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

  期货业协会的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并报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期货业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按照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

  第四十五条 期货业协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教育和组织会员遵守期货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会员应当遵守的行业自律性规则,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对违反协会章程和自律性规则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负责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认定、管理以及撤销工作;

  (四)受理客户与期货业务有关的投诉,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纠纷进行调解;

  (五)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六)组织期货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会员间的业务交流;

  (七)组织会员就期货业的发展、运作以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

  (八)期货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期货业协会的业务活动应当接受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编辑推荐:

  2018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2号)

  2018年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公告(1号)

  2018年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考试时间一览表

  英华财教网友情提示:阅读完期货从业资格论坛与广大朋友一起交流学习,共求进步!

上一篇: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基本规则
下一篇: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监督管理
更多推荐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总则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基金的筹集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监管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基金的使用
《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汇总
推荐课程
编辑推荐
顶部
选课
试听
个人中心
书店
免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