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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华财教网
2022-11-30 15:34:49

四川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3年度会计人员应当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详情如下: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四川成都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四川成都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四川成都2023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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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因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英华财教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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